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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30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校研【2020】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研究生院工作计划,现对2021年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

2. 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法违规行为。

3. 本校在读二年级(第二学年秋季学期)及以上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合格,课程学分已满足学校和学院对硕士生毕业的相应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必须在进入博士阶段前完成1年的专业实践。

4. 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

5. 身心健康。

二、硕博连读资格考核工作程序

1. 个人申请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有意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首先向就读院(系)提出申请(2019级硕博贯通培养硕士研究生必须申请并参加考核),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提交课程成绩单、专家推荐信及其他相关材料至所在院(系)。

2. 硕士就读院系初审

院(系)根据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学位课程成绩、课题进展或专业实践工作完成情况,选择符合条件者参加硕博连读资格考试。

3. 资格考试

院(系)依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申请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资格考试,参加硕博贯通培养的单位,参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适合硕博贯通要求的考核办法,对2019级硕博贯通培养硕士研究生进行考核。

4. 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并公示

院(系)根据资格考试结果、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及思想政治表现等对申请人做出综合评定,确定本单位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各单位在报送拟录取硕博连读名单时,可同时从剩余符合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中安排序报送拟录取人数10%的名单用于后期可能出现的放弃读博或增加计划的补录。

确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应在本院(系)内公示3天以上。

5. 上报材料

院(系)将确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及个人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连同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于2021年1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徐老师),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至xms@hust.edu.cn。

6. 审核批准

院(系)报送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7.系统报名

院(系)通知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含待录取)通过招生系统填报个人信息,院(系)在博士录取数据上报时,向招生办公室提交最终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

三、注意事项

1. 各院(系)应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并在工作正式开展前发布。

2. 各院(系)在组织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试时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同时在资格考试命题、印卷、考务组织和阅卷等工作中严格工作纪律。

3. 硕博连读资格考试是优质生源选拔的重要途径,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考核,择优选拔。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附件2:院(系)硕博连读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7日

备注:航空航天学院计划于1月6号下午进行资格考核,具体安排见学院细则。


  • 附件【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院系硕博连读研究生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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