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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4-02-05 浏览:
我院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按院系招生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和择优的原则,对2023级航空航天学院本科生进行专业分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公示时间: 2023年2月5日至2023年2月9日
如有疑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航空航天学院教务科反映,联系电话:87543138。
航空航天学院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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