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
2. 学院要求的学术条件:
(1)由于涉及学科交叉方向,我院招收本科阶段为航空宇航、力学、机械、能源、人工智能、自动化、材料、船舶与海洋工程等专业的考生。
(2)对于申请直博的考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潜质。
(3)报名国优计划专项的学生应有明确从教意愿,本科所学专业为理工科(本院工程力学专业)。
三、拟接收推免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拟接收计划数 |
080100 |
力学 |
硕士(学术型) |
16 |
080100 |
力学 |
直攻博(学术型) |
不超过博士计划的30% |
082500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硕士(学术型) |
8 |
082500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直攻博(学术型) |
不超过博士计划的30% |
085500 |
机械 |
硕士(专业型) |
7 |
注:本院力学专业可接收国优计划专项推免生,拟接收计划共1个。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请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于9月24日9:00前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报考我院国优计划专项推免生时应在专项计划选项中选择“国优计划”。
预报名相关通知请参见学校研招(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841.htm)
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审核考生资格。
1.已在我院夏令营环节参加过考核并取得成绩的考生,须在预报名系统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院系的材料审核等环节。如有必要,学院可进行再次复试(如优营成员报名人数较少,可不再复试,原复试成绩直接作为推免复试成绩进行排序)。
2.能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在预报名系统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我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含国优计划)。在9月24日17:00点前,学院将通过预报名系统对入围考生进行审核,考生可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入围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请考生及时查看预报名系统信息,保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有关事项通告。如系统内显示“审核未通过”,即不具有我院推免复试资格,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复试考核
(一)本校申请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
由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进行分组,由各系(中心)组织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核包括以下环节:
1.综合面试:主要考核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及能力。通过专家组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以下2个环节:
(1)考生个人PPT陈述(2-3分钟),介绍学业背景、科研活动或经历、个人兴趣爱好等内容。
(2)考官对考生进行综合提问(6-7分钟),涉及考生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工程科学素养及政治素质考查等方面内容。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包括以下2个环节:
(1)个人英文自述(1-2分钟),涉及学业背景、个人简介、兴趣爱好、科研活动及经历等内容。
(2)考官提问交流(2-3分钟),涉及专业英语知识、英语口语表达等内容。
时间安排:9月26日上午(若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结果告知方式:在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最终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二)校外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同上。
在线测试平台和要求:采用腾讯网络会议等方式,考生应准备2台具有网络视频语音功能的电脑或手机设备,并保持设备网络畅通。
时间安排:9月26日下午(若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结果告知方式:在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最终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六、待录取
最终待录取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对已进行预报名并通过复试考核,且最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必须及时在系统内完成正式报名,提交要求的各项材料。
系统开放12小时后,学院将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报名情况发放待录取通知,额满为止。逾期未正式报名的,则不能保证预留计划额度。
我院在发放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且经学院电话确认后,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考生要在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一旦操作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如有计划余额,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再行补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航空航天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