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创新科研,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制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定过程,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严有为、李振环
副主任:宋建涛、王 琳
委 员: 李仁府、朱帅、黄敏生、毛义军、熊永亮、龙垚松、周奇、邓谦、程建国、朱春艳、薛茜茜、张涵
二、奖学金设置
1、博士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3、硕士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4、学校研究生院分配学院各年级各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金额,学院据此分配相应的各等级奖学金数量。
5、评选时间:9月27日——10月20日(含五天公示期)【由于需要在系统预设不同等级,各班必须在10月14日之前把评选结果反馈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三、评定细则
1、评定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优生优待,激励进取。
2、评定工作的组织
学院统一制定评定奖学金的基本要求,向学生公布奖学金名额,审定评定结果。
3、参评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4)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年。
4、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5、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年级分博士、学术型硕士和工程硕士研究生分别进行。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2019级、2020级直博生和2021级、2022级、2023级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博士学业奖学金。
(二)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2018级直博生和2019级、2020级非直博生符合申请条件,未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学籍状态为正常且完成注册的博士研究生。满足院系培养规定要求的学生方可申请。已经获得过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原则上不重复资助,拟在2024年6月以前毕业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再申请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选方式: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组织初步审核,学院组织评审根据材料进行复审。
(三)硕士学业奖学金:根据参评人数及学校下拨金额确定。
2023级学术型硕士和工程硕士:主要参照入学方式(免试推荐、统考)及入学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1)免试推荐、保返生及硕博士生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2)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为二等学业奖学金。
(3)统考生根据参评人数及学校下拨金额确定。
2021级、2022级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参照学生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课程成绩高低排序。
序号 |
评分类型 |
所占比例(分值) |
1 |
课程成绩 |
加权平均分 |
80% |
2 |
学术表现 |
论文 |
1~8 |
专利 |
1~3 |
竞赛 |
0.5~4 |
3 |
社会活动 |
学生工作 |
0.5~1 |
实践活动 |
0.25~4 |
详情请见《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表》。
四、评定工作进度安排与要求
1、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一)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二),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2、学生申请:班级评选完成后,学生于2023年10月15日——10月17日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后,院(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获奖名单(院(系)副书记在线操作)。以班为单位汇总《党支部鉴定表》,按奖学金的等级分开,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后于10月15日前交到南五楼203,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复审。
特别注意!!!请申请同学登录研究生院成果系统补全个人成果信息,选择自己的成果条件(因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将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成果系统读取个人荣誉、科研成果、参与集体活动情况。请各位同学进行成果登记,登记流程:智慧华中大-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等登记)。
五、附则
1.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 本细则解释权由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航空航天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