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创新科研,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制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定过程,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严有为、李振环
副主任:宋建涛、王 琳
委 员: 朱帅、周奇、钱勤、黄敏生、龙垚松、熊永亮、赵觅、邓谦、毛义军、朱春艳、张 涵
二、奖学金设置
1、博士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
2、硕士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3、评选时间:9月24日——10月15日(含五天公示期)【由于需要在系统预设不同等级,各班必须在10月8日之前把评选结果反馈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三、评定细则
1、评定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优生优待,激励进取。
2、评定工作的组织
学院统一制定评定奖学金的基本要求,向学生公布奖学金名额,审定评定结果。
3、参评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 无固定收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除外);
(7) 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完成学籍注册,实际足额缴纳学费且未超出基本学习年限。
4、评定条件
(一)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校级党、团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有课程不及格或必修环节考核不通过,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均以研究生院数据为准;
6)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二)博士学业奖学金特别条件
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后,可申报一等博士学业奖学金和二等博士学业奖学金。
中期考核合格是以研究生院培养系统数据为准,请欲申请一等二等的同学先核实是否在第1次完成中期考核答辩并通过。
5、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思想品德、所在学科建设情况、学业成绩、学术表现、学科竞赛、创新发明、学生工作、社会服务及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对研究生予以综合评定。研究生参评的各类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中科技大学”。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0级直博和2021级博士研究生可申请一、二、三等博士学业奖学金,2022级、2023级、2024级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请三等博士学业奖学金。
2020级、2021级所有符合参评一等、二等博士学业奖学金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参照学生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课程成绩高低排序。
序号 |
评分类型 |
所占比例(分值) |
1 |
课程成绩 |
加权平均分 |
60% |
2 |
学术表现 |
论文 |
2~16 |
专利 |
2~6 |
竞赛 |
1~4 |
3 |
社会活动 |
学生工作 |
1~2 |
实践活动 |
0.5~8 |
详情请见附件一:《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表》。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
2024级学术型硕士和工程硕士:主要参照入学方式(免试推荐、统考)及入学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1)免试推荐、保返生及硕博士生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2)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为二等学业奖学金。
(3)统考生根据参评人数及学校下拨金额确定。
2022级、2023级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参照学生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课程成绩高低排序。
序号 |
评分类型 |
所占比例(分值) |
1 |
课程成绩 |
加权平均分 |
80% |
2 |
学术表现 |
论文 |
1~8 |
专利 |
1~3 |
竞赛 |
0.5~4 |
3 |
社会活动 |
学生工作 |
0.5~1 |
实践活动 |
0.25~4 |
详情请见附件二:《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表》。
四、评定工作进度安排与要求
1、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一)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二),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2、学生申请:班级评选完成后,学生于2024年月27日——10月8日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后,院(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获奖名单(院(系)副书记在线操作)。
特别注意!!!请申请同学登录研究生院成果系统补全个人成果信息,选择自己的成果条件(因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将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成果系统读取个人荣誉、科研成果、参与集体活动情况。请各位同学进行成果登记,登记流程:智慧华中大-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等登记)。
五、附则
1.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 本细则解释权由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航空航天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