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航空航天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教育背景和学习成绩(15%)、科研(或工程)实践经历和硕士学位论文(20%)、科研成果和获奖(非全:主持项目经费及取得成果)(25%)、研究计划(10%)、评分小组或导师综合评分(学术背景、成果及研究计划等)(30%)等几个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拟安排招生计划的150%差额比例(不含专项计划和硕博连读),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4月18日-4月22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543238 联系人:宋老师
邮箱:jtsong@hust.edu.cn